9月28日入住時櫃台要求我們要先刷卡,
但刷卡單上不會註明任何消費金額,
也就是消費金額欄是空白的...
他們說這是為了確認身份和確保日後ROOM SERVICE之類的,
等我們退房時會醬那張刷卡單退還給我們以證明沒有偷刷我們的卡,
但等我們10月4日退房時,
櫃台卻說9月28日那張刷卡單不見了,
當天那位櫃台小姐在我們退房那天剛好休假,
於是我們要求她開出一張證明,
證明我們後來多停留的10月4日這天的住宿費已經用泰銖1000現金支付,
沒有欠飯店任何一毛錢,
也就是說...
刷卡單不見了,
我們看不到他是不是真的撕毀那張單據...
所以只能請她開立證明,
居住在Unico Express 飯店的7天,
有6天的住宿費用已經在台灣在線上用信用卡支付,
而第7天的住宿費於退房當日己用泰銖1000現金支付....
真的是讓人覺得很不開心,
在國外發生醬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