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間令人非常失望的酒店,原因如下:
1)由第一日訂房開始出錯, 由酒店發出的確認電郵中入住日期錯誤,因此曾多次向酒店發出電郵及 facebook 求証,但酒店一直沒有回覆, 最後要自行致電Hotel.com才能確認入住日期問題
2)本人訂購4晚在一樓的Poolside房間,有不明的臭味, 是發霉味, 都開一陣冷氣先會稍為好啲, 及最後一晚在二樓的Poolview房間, 這間房沒有臭味的, 比一樓房間舒服
3)入住後的第二天, 房間清潔後,我晚上返回房間發現欠缺三條毛巾,於是立刻向職員指出,職員隨即到房間視察及確認, 但職員告訴我夜晚毛巾仲未清洗,所以俾唔到毛巾我,只能用沙灘用毛巾, 我們只好接受這些輕微的錯誤
4) 第三天一早出門, 再次跟前枱說明毛巾事宜, 直到傍晚再返回酒店房間,發現仍然少了三條毛巾, 但卻多了一張收罰款通知書,竟然要我罰款一千四佰元泰銖,說我遺失了3條毛巾, 我立刻作出投訴, 他們說要向housekeeper調查, 臨時給予我們2條毛巾, 便草草了事
5) 到第4天我們外出時再次交帶前枱有關事宜, 他們回覆會跟經理說明事宜, 第4天我們晚上再次回到酒店, 再次沒有給予我們毛巾, 我非常憤努, 立刻到前枱投訴, 前枱回覆要翻查閉路電視紀錄, 他聲稱我們取去毛巾, 我要求他們立刻報警處理, 如果他們說不是他們錯, 那一定是有小偷進房間偷東西, 我叫他們立刻報警處理, 她才說這些事不是第一次在酒店發生, 話會調查清楚, 應該是Housekeeper 問題, 我們要求向當值經理直接對話,但職員告訴我經理要到明天才上班,又要我寫下解釋為何房間違失三條毛巾, 我不明白為何酒店出錯, 卻要客人承受責任, 連續幾晚都沒有給毛巾, 真是十分憤怒! 但旅行的時間寶貴, 他們巳經花了我太多時間, 最好都是草草了事, 唯有憤怒中離開,
6) 到了第5天, 我們要退房轉另一房間, 她們又推說經理在曼谷未返!我們12點check out , 要我們等到2點少可check in, 都不是問題, 但覺得經營手法很差, 住了4晚, 都要我們等2小時少可再check in, 毛巾事宜到最後不了了之, 沒有回應, 屈完人一句抱歉都沒有!
整體來說, 泳池夠深水, 好好游, 但房間設備差, 電視收得唔好, 露台燈壞足幾晚都無修理, 浴缸很破舊, 洗澡時必定會漏到成地水, 日用品是喜歡才補給, 建議自備, 服務絕對係一般, 前枱人員英文能力一般
唯一可以讚的是, Lobby外的旅遊Agent, 解說得好清楚, 收費好合理, 安排好妥當, Zindy好健談, 值得推介